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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支招:普通网民如何安全使用网络

发布日期:2018年03月14日 14:31 访问量:

近日,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,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党委书记王瑛玮、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张宏业,以及来自基层一线的办案能手,山东济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刘建、四川达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沈黎明,通报了”净网2018“有关情况,并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。为网民们支了不少网络安全方面的好招,一起来看看。

澎湃新闻记者:面对纷繁多样的网上信息和复杂的网络安全形势,普通网民应该如何安全使用网络?

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张宏业: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,估计很多网民都有这样的疑问。下面我给网民朋友提几点建议:

首先,要注重保护个人敏感信息。个人的身份、证件号码、户籍、金融证券账号、密码等信息尽量不在接入互联网的电子设备上存储;网上填写此类信息时要慎重,对于必须在互联网上提交的信息,采取最小化原则填写;使用高强度密码,在不同网站、应用尽量设置不同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。

第二,要关注信息系统安全。多普及一些网络安全基础知识,及时关注公安机关、行业主管部门及互联网企业通报的网络安全防护知识、了解最新的网络犯罪手法,在使用的计算机和移动设备中要安装安全软件,并保持信息系统和安全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。

三,要坚持“先核实再使用”原则。不在陌生电子设备登录个人账号;对陌生网站、软件、手机APP和WiFi网络连接,要先核实其真实性后再使用。不要轻易点击别人转发的链接、也不要轻易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,网上支付时要检查支付网站的正规性、真实性,尽量不使用聚合支付平台,交易完成后要完整保存交易订单等信息。

第四,要坚持“不轻信、不乱转”原则。对于互联网信息特别是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上发布的信息,在权威单位公布之前不要轻易相信、转发;对于仅在互联网上发布的金融投资类、保健品销售类、招聘类广告保持高度警惕。

最后,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受到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后,保持沉着冷静,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,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;同时,要及时联系相关互联网企业采取补救措施,防止造成更大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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